时间:09-18人气:24作者:七彩祥云
安置房地下车位确实属于人防工程范畴。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这部分面积计入建筑总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位时,必须预留足够空间作为人防工程,平时可作为车位使用,战时转为防空用途。全国多个城市的安置房项目,如北京朝阳区某安置小区、上海浦东新区某保障房项目,地下车位均按照人防标准建设,墙体厚度、防护门等设施都符合军事部门要求。
从产权角度看,安置房地下车位的人防部分产权归属国家所有,开发商和业主只有使用权。南京、杭州等城市的住建部门明确规定,人防车位不得出售,只能出租,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深圳某安置小区曾因违规出售人防车位被处罚,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这反映了法律对人防工程保护的严格性。人防车位标识明显,地面涂有黄色警示标志,墙壁设有通风口,这些特征与普通车位有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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