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14作者:万年老二
周转材料不属于库存商品。周转材料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持有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如工具、模具、包装箱等。这些材料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消耗,价值一次性或分次计入成本。库存商品则是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如成品电视机、服装等。周转材料的价值转移方式与库存商品完全不同。
周转材料和库存商品在会计处理上有明显区别。周转材料采用"周转材料"科目核算,按照使用期限分摊价值;库存商品则通过"库存商品"科目核算,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计量。企业采购的周转材料如扳手、安全帽等,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而库存商品如手机、冰箱等,可以长期保存并等待销售。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库存商品则随时准备对外销售实现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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