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0作者:琼华欺霜
民国时期地主富农数量缺乏精确统计,但根据各地土地调查显示,地主富农约占农村人口的5%至8%。这些阶层占有全国约70%至80%的可耕地,形成鲜明的土地集中现象。江南地区地主比例较高,约占农户的10%,而北方地区地主比例相对较低,约为3%至5%。地主富农通过收取高额地租(一般为收成的50%以上)积累财富,控制着农村经济命脉。
地主富农的社会影响力远超其人口比例,他们掌控着地方政治权力,许多乡长、保长等职位由地主担任。民国政府1934年调查表明,全国地主富农平均每户拥有土地50亩以上,是自耕农的10倍多。地主富农多居住在城镇,雇佣长工经营土地,拥有宅院、商铺等资产,形成与普通农民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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