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20作者:清风相伴
民航局规定,旅客携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常见的20000mAh充电宝电压3.7V,能量约74Wh,符合标准。30000mAh充电宝能量约111Wh,超出限制。航司要求清晰标注容量和电压,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托运。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设备需航司批准,超过160Wh禁止携带。实际飞行中,安检人员会检查充电宝规格,不符合规定的会被暂存或没收。
充电宝使用也有讲究。飞行全程应保持关闭状态,不能充电或使用。多个充电宝总能量不能超过100Wh。充电宝必须有防短路保护装置,不能有破损或鼓包现象。锂电池在高温环境下有安全隐患,安检时会特别注意。航司建议使用原装充电宝,避免使用三无产品。飞行中如需使用电子设备,应遵循机组人员指示,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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