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农业税有了多少年历史

时间:09-16人气:15作者:天性凉薄

新中国农业税制度始于1958年,正式实施至2006年,共计48年。这项税收政策覆盖全国所有农村地区,农民每年需按土地面积和产量缴纳粮食或现金。农业税经历了多次调整,1958年《农业税条例》颁布后,税率保持在常年产量的15.5%左右。1960年代至1980年代,农业税为国家工业化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每年征收粮食数百亿斤。2004年起,国家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2006年全面取消,结束了这项延续半个世纪的税收制度。

农业税取消前,全国有8亿农民承担这一税负,地方财政对农业税依赖度达30%以上。这项税收制度经历了从实物税到货币税的转变,征收方式也从村集体统一缴纳发展为农户直接缴纳。农业税占国家财政收入比例从1958年的约25%逐步下降到2000年代的不足5%。2006年1月1日,国家废止《农业税条例》,标志着中国延续2600多年"皇粮国税"历史的终结,每年减轻农民负担超过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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