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14作者:写尽相思
农村居民点用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的土地,用于村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等。这类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归村民个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包括宅基地、村集体办公场所、村内道路、学校、卫生站等设施用地。土地使用者需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
农村居民点用地受《土地管理法》严格保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制度。每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面积有严格限制,各地标准不同,一般在100-200平方米之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禁止占用耕地建房,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部分地区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农村发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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