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20作者:顾西凉
郡县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瓦解,地方豪强通过控制土地和人口形成割据势力。秦朝统一后虽短暂恢复中央集权,但汉初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地方权力逐渐分散。东汉末年,州牧制度取代郡县制,地方长官掌握军政大权,形成割据局面。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世家大族控制地方,郡县制名存实亡。唐朝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制度使地方权力进一步扩大,郡县制彻底瓦解。
郡县制的瓦解经历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权力下放过程。秦朝灭亡后,项羽分封十八路诸侯,汉朝初期也实行郡国并行制。东汉末年,曹操推行九品中正制,士族垄断官职。唐朝设立藩镇,节度使拥有独立行政权。宋朝虽加强中央集权,但地方行政体系已不同于传统郡县制。元朝实行行省制,明朝设立三司分权,清朝总督巡抚制度最终取代了郡县制,标志着这一古老制度的彻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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