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19作者:逆风昊
长春市冬季供暖系统必须保证室内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这是《长春市供热条例》明确规定的要求。供暖单位需确保这一标准,居民家中温度计显示若低于此数值,可向供热管理部门投诉。全市供暖季从每年10月25日开始,至次年4月10日结束,期间室内温度必须达标。许多小区安装了远程温度监测设备,实时监控供热质量。
长春市供暖温度达标率近年来保持在95以上,供热企业面临严格监管。居民可通过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举报温度不达标问题,供热单位需在24小时内响应。老旧小区经过管网改造后,室内温度普遍提高了3到5度。供热单位会根据室外温度调整供热参数,确保室内温度稳定达标。长春市冬季室外温度常降至零下20度以下,但室内温暖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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