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27作者:云卷莓
人民公社制度始于1958年,到1983年正式改制。这一改革标志中国农村集体经营体制的重大转变。全国范围内,约56000个人民公社被撤消,取而代之的是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安徽小岗村的大包干实践为这一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人民公社改制后,农民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升。这项改革使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粮食产量在改革后几年内连续增长。
人民公社改制经历了试点到推广的过程。1980年初,中央选择四川、安徽等地先行试验。1982年中央发布第一个"一号文件",正式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10月,中央发布文件要求在全国建立乡政府,政社分开。这一改革使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发生根本变化,结束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到1984年底,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人民公社改制工作,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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