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20作者:负尽狂名
公司高管在外成立公司需遵守竞业禁止和忠实义务。多数公司章程明确禁止高管自营或与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违反规定会导致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公司损失。中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高管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实践中,某科技公司高管因在外成立竞争公司被判赔偿公司500万元。高管应事先获得股东会书面同意,避免法律风险。
高管在外成立公司还面临信息披露和利益冲突问题。公司高管需向董事会申报在外投资情况,隐瞒行为构成欺诈。某上市公司CEO因未披露在境外持股的关联企业,被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高管职务行为代表公司,个人商业活动易引发利益输送嫌疑。许多企业高管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任职或投资,违规将面临解雇和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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