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吗

时间:09-17人气:14作者:江晚正愁余

地面车位不一定属于全体业主。产权归属取决于车位性质,规划内的地下车位产权归开发商,可出售或出租;地面露天车位情况复杂,小区公共区域划定的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单独买卖。这类车位管理需业主大会决定使用规则,收益应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北京某小区就因开发商擅自出售地面车位引发业主集体维权,最终法院判决车位归业主共有。

地面车位使用权分配有明确法规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上海某小区开发商将地面车位高价出售给外人,业主通过诉讼要求收回使用权,法院支持了业主诉求,认定开发商行为侵犯了业主优先购买权。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定价或分配地面车位,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公示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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