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19作者:燃烧之爪
广西摩托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普通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13年必须报废。电动摩托车根据动力大小不同,轻便型使用8年,普通型使用10年。出租车摩托车使用8年,教练摩托车使用10年。所有摩托车达到规定年限后,车管系统会自动注销登记,无法继续上路行驶。车辆管理部门会提前3个月发出报废通知,车主需主动将车辆交由正规报废公司处理,获得报废证明后才能办理注销手续。
广西摩托车报废标准与安全性能直接挂钩。超过使用年限的摩托车,发动机磨损严重,刹车系统灵敏度下降,轮胎老化,这些因素都会大幅增加事故风险。广西每年因老旧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15%以上。报废制度能有效减少安全隐患,保护驾驶人和行人安全。车主应按时报废车辆,购买新车时注意选择符合国排放标准的新车型,享受更安全可靠的骑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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