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29作者:作茧显孤独
藏族土司是明清时期在藏族地区设立的地方行政官员,级别相当于州府长官,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土司管理一个或多个部落,负责征收赋税、处理司法事务、维护地方治安。西藏地区的桑珠孜宗本、昌都地区的类乌齐宗本都属于土司级别,他们拥有一定的军事权力,可调动地方武装力量,但重大决策需上报中央批准。
土司制度在四川、云南、青海等藏族聚居区广泛实施,级别相当于知府或同知。土司辖区大小不一,大的土司管辖数万人,小的仅管辖几千人。青海的玉树土司、甘南的卓尼土司都是典型代表,他们世袭罔替,但需定期朝觐皇帝,接受中央册封,体现了中央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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