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18作者:酒后无德
餐厅隐性消费在多数情况下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实际案例中,有些餐厅在菜单不标注茶位费、包间费或服务费,结账时才告知,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退还多收费用。
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同样违反了相关法规。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设置最低消费。实际执法中,北京、上海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设置最低消费的餐厅进行处罚。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最低消费,只需按实际消费金额付款。若餐厅以"包间必须最低消费"为由拒绝提供服务,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餐厅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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