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4作者:泼墨为画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正式确立。这一制度取代了周朝的分封制,将全国划分为36郡,郡下设县,由中央直接任命官员管理。汉承秦制,郡县数量增至100多个,唐代形成道、州、县三级体系。宋代设路、府、县,元代实行行省制度,明清进一步完善。郡县制历经2000多年演变,成为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主体。
郡县制的核心特点是中央集权,地方官员由中央任免,不得世袭。秦朝时郡守、县令均由皇帝直接任命,定期考核。汉代实行察举制选拔地方官员,唐代科举制扩大了人才来源。宋代设转运使管理财政,元代行丞相总揽地方大权。明清时期巡抚、总督成为地方最高长官,但仍受中央严格控制。这一制度有效防止了地方割据,维护了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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