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18作者:空蝉星云
大陈岛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南方向,距离大陆海岸线约30公里,属于中国浙江省管辖。岛屿面积约为7平方公里,岛上设有大陈镇,居民多为大陆籍。1955年,国民党军队撤离该岛后,大陆政府接管并实施开发。现在岛上建有码头、学校和居民区,基础设施完善,与大陆保持紧密联系。大陈岛的经济以渔业和旅游业为主,每年接待游客超过10万人次,岛上特产包括海鲜和各类海产品。
大陈岛在行政上隶属于浙江省台州市,岛上居民享有与大陆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岛屿周围海域资源丰富,年捕捞量达到数千吨。岛上设有气象站和雷达站,对周边海域进行监测。大陈岛与大陆之间每天都有轮渡往返,航程约2小时。岛上还建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示岛屿历史变迁。大陈岛的发展规划明确纳入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未来将重点发展海洋科技和生态旅游产业。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