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利工程占地哪个部门补偿

时间:09-16人气:29作者:寒气震四方

农村水利工程占地补偿由县级水利部门牵头负责,乡镇政府具体实施。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执行。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占地补偿由乡镇水利站负责,补偿资金从县级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中列支。补偿协议需经村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生效。

水利工程占地补偿资金来源多样,中央财政对重点水利工程给予专项补助,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占30%至50%。跨区域水利工程由省级水利部门协调补偿事宜,补偿标准统一执行省级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占地补偿由县水务局直接负责,补偿款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补偿争议可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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