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会成员

时间:09-15人气:27作者:梅暗花幽

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成员人数一般为5至13人。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非执行董事来自相关领域专家。董事会成员任期每届不超过3年,可以连任。董事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有责任。董事会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重大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构成体现专业性和代表性,成员涵盖财务、法律、技术等领域专家。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成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确保精力集中。董事会决定企业发展规划、年度预算等重大事项,成员需签署责任承诺书,对决策失误承担相应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需完整保存,存档期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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