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2作者:城破草木深
驻藏大臣属于中央机构,是清朝中央政府直接派遣到西藏地区的最高行政官员。1733年设立后,驻藏大臣拥有管理西藏行政、军事、财政等全面权力,直接向皇帝负责。驻藏大臣办公地点设在拉萨,与达赖喇嘛共同处理西藏事务,代表中央政府对西藏实施有效管辖。西藏地区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驻藏大臣批准,体现了中央对西藏的主权。
驻藏大臣制度在西藏地方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驻藏大臣监督西藏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令,审核西藏官员的任命,处理涉外事务,确保西藏与内地的政治经济联系。1793年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驻藏大臣的职权范围,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理。这一制度持续了180多年,直到1911年清朝灭亡,是中国对西藏行使主权的重要历史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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