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26作者:溺死于海
虚拟商品完全属于商品范畴。线上游戏装备、电子书、数字音乐、软件授权等虚拟物品具备商品的基本特征:有价值、可交易、有明确所有权。消费者购买虚拟货币后兑换的游戏道具,商家通过平台销售的数字课程,用户付费下载的设计模板,这些交易行为遵循市场规律,受合同法保护。虚拟商品的生产需要投入研发成本,销售过程涉及营销推广,消费后能带来满足感或实用价值,与传统商品在本质上没有区别。
虚拟商品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全球数字内容市场年交易额已达数千亿元规模,中国网络文学付费用户超过2亿人。虚拟商品的生产效率极高,一份电子课件可无限次复制销售,边际成本接近零。企业通过虚拟商品实现轻资产运营,开发者单款手游月收入可达数百万元。虚拟商品还创造了全新就业岗位,数字设计师、虚拟主播等职业应运而生。虚拟商品已形成完整产业链,从生产到销售再到售后,完全符合商品经济运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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