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乌兰察布管辖范围

时间:09-16人气:25作者:唯我独萌

乌兰察布历史上管辖范围广阔,覆盖现今内蒙古中部及河北部分地区。清代时,乌兰察布盟包含6个旗,包括四子王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等。民国时期,管辖区域扩展到10多个旗县,总面积达到10万多平方公里。这片区域横跨阴山南北,连接蒙古高原与华北平原,是重要的农牧交错地带。

乌兰察布在不同历史时期行政级别有所变化。清代为盟级行政区,直属清政府管辖。新中国成立初期设立专区,管辖8个旗县。1958年升级为盟,管辖范围达到历史最大,包括12个旗县和1个市。乌兰察布盟政府驻地曾设在多个地方,包括固阳县、武川县和集宁市,最终于2003年改为地级乌兰察布市,管辖范围调整为现在的9个旗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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