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10作者:烈酒迷情
期房预售制度最早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由房地产开发商乔治·皮博迪在1860年代首创。这一模式随后传入美国,在芝加哥大火后的重建中得到广泛应用。香港地区在1950年代引入这一制度,解决了当时住房短缺问题。中国大陆则在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正式确立期房预售制度,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率先实施。这种制度允许开发商在项目完工前销售房屋,快速回笼资金,加速了城市建设进程。
期房预售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已有160多年历史,不同国家根据本地情况进行了调整。新加坡政府将此制度与组屋政策结合,确保住房供应稳定。日本在1960年代通过《住宅金融公库法》规范预售行为,保护购房者权益。德国采用银行担保模式,降低交易风险。中国内地在2010年后逐步加强监管,要求开发商提供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防范烂尾楼风险。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