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19作者:后知后觉
地下人防工程停车位归属权问题有明确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防工程由国家投资建设,产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建设的人防工程停车位,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收益应纳入专项维修资金或用于物业管理。北京、上海等地法院判例显示,业主可依法使用这些停车位,开发商无权单独出售或出租。这类停车位具有战时防空功能,平时可作车位使用,但产权不随商品房买卖转移。
人防工程停车位的使用收益分配也有具体规定。根据《物权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的经营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实践中,广州某小区将停车位收益用于公共设施维修,杭州某小区则按业主人数均分收益。这些收益不能被物业公司或开发商截留,必须透明公开。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监督收益使用,确保资金用于小区公共福利。人防工程停车位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收益必须服务于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happy56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