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22作者:和平使者
微信红包属于个人间的赠与行为,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单次收到的红包金额不超过2000元,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0元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小额红包属于偶然所得中的个人馈赠,税法有明确的免税额度。春节等节日收到的群红包、拼手气红包,只要符合上述金额标准,均不需要缴税。
微信红包与工资、奖金等不同性质的收入,后者属于综合所得需要缴纳个税。企业向员工发放的红包、广告性质的红包则属于偶然所得,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之间的小额红包互动属于社交行为,不涉及商业经营,不在征税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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