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7作者:梦清幽
小区负一楼确实属于业主公摊面积。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区域包括地下室、走廊、楼梯等,这些空间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负一楼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用于存放自行车、电动车或作为社区活动场所。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将这部分空间纳入计算,业主购房时支付的房价已包含对这部分面积的应有权益。
负一楼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将这部分区域出租或挪作他用,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实践中,有些小区将负一楼改造为停车场或商业设施,这种做法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业主有权查看开发商提供的公摊面积计算明细,确认负一楼是否被正确纳入公摊范围。若发现开发商未将负一楼计入公摊,业主可依法要求退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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