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17作者:夜寒桂月霜
南京目前的基本底薪标准为2023年调整后的2020元/月,这一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规定,这一标准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等主城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这个底线标准。
南京各区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执行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浦口、江宁、六合、溧水、高淳等区的标准为1840元/月。这一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包括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必须在工资支付周期内至少支付一次工资,且支付日期必须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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