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停车位需要业主同意

时间:09-18人气:21作者:孤傲苍穹

物业管理停车位确需业主同意。小区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单方面处置。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因物业擅自出租地下车位引发纠纷,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上海浦东某物业公司将公共区域划为收费车位,业主集体维权后获得退款。根据《物权法》第74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杭州西湖区某物业公司尝试将人防车位出租,被业主委员会叫停并要求重新协商。

停车位管理涉及业主切身利益,必须通过业主大会表决。深圳南山区某小区物业调整停车费标准,因未经业主同意引发群体投诉。成都武侯区某物业公司计划将地面停车位改为充电桩区域,业主投票否决该方案。《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使用需业主共同决定。广州天河区某小区物业尝试将部分车位改为访客专用,经业主大会投票后才得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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