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2作者:写尽相思
人民公社制度于1983年正式取消。这一改革始于安徽省小岗村的包产到户实践,随后迅速扩展到全国。到1984年底,全国99%以上的生产队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人民公社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职能被乡、镇人民政府取代,其经济职能则被家庭承包经营所替代。这一变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生产积极性显著提高。
取消人民公社的具体时间点在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宪法,明确规定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分开。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1984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全国范围内,人民公社制度在1985年初基本完成历史使命,标志着中国农村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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