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30作者:清风天剑
计提工资确实可以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处理,这种情况在实际会计工作中很常见。企业预付员工工资、垫付费用或发放借款时,会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当工资结算期到来,企业需要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这些款项时,就会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收款。某公司曾为员工垫付培训费3000元,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后续从工资中扣除,会计处理完全符合准则要求。
其他应收款作为过渡性科目,在工资计提环节也有特定应用。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等款项,在未上缴前会暂时计入其他应收款。某建筑企业上月计提工资时,将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5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实际发放时再冲减,这种做法既保证了会计科目准确性,又便于资金管理。其他应收款科目在这里起到了临时过渡的作用,确保了账务处理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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