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23作者:跟随你
社区居委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居委会成员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和社区自筹。居委会的工作内容包括组织社区活动、调解邻里纠纷、协助政府开展公共卫生等工作。居委会有自己的印章和账户,可以独立开展活动,但需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全国有近10万个社区居委会,覆盖城市和农村地区,构成了中国基层治理的重要网络。
居委会在法律上被定义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委会与政府是指导关系而非隶属关系。居委会每年要召开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居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由社区志愿者组成,为居民提供免费服务。居委会工作人员不纳入国家公务员编制,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的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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