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22作者:花残满地殇
县环保局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属于县政府的组成部门。县环保局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监管辖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处理环境投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县环保局下设办公室、监测站、执法大队等部门,编制约20-50人,局长由县长提名任命。县环保局的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县环保局同时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省环保厅定期对县环保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县环保局需按时上报环境质量数据、执法案例等信息。县环保局与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协同工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县环保局每年举办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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