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8人气:10作者:长书枕
开发商配套用房是住宅小区内的必要附属设施,包括物业办公室、社区活动中心、垃圾处理站等。这类房屋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单独出售或出租。根据《物权法》规定,配套用房的建设成本已摊入业主购房款中,使用需经业主同意。北京朝阳区某小区物业将配套用房改为对外经营的健身房,被法院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业主损失。
配套用房的功能定位是服务居民日常生活,不能改变其公共属性。上海浦东新区某楼盘开发商将配套用房改为商铺出售,房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这些房屋的维护费用由小区公共收益承担,如电梯广告、公共停车位等收入。广州天河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功将开发商违规占用的配套用房收回,用于建设社区图书馆,丰富了居民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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