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28作者:帅到炸
灵山分田到户政策始于1978年,比全国农村改革试点晚了两年。广西灵山县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农业县,在1980年开始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地政府将集体土地按人口分配给农户,每户获得约2-3亩耕地。这一改革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从1979年的1.2亿斤增长到1983年的2.5亿斤。农民家庭收入平均提高3倍,贫困人口比例从65%下降到20%以下。
灵山分田到户的实施过程持续了约3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1980年试点,1981年扩大范围,1982年全面完成。县农业部门组织培训了500多名农村干部指导土地测量和分配工作。每块土地都签订了30年不变的承包合同,明确了农户的经营权和收益权。这一改革使灵山县成为广西农村改革的先进典型,周边县市多次组织人员前来学习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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