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顶属于全体业主吗

时间:09-15人气:24作者:浅海人鱼

小区楼顶空间确实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楼顶作为建筑物的顶部空间,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的一部分,由所有业主按份共有。这种共有权体现在业主可以合理使用楼顶,但不能单独占有或改变其结构。小区楼顶常被用于安装公共设备、设置休闲区域或进行绿化维护,这些活动都需要获得业主大会同意。

楼顶的维护责任也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业主需要按照约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楼顶防水层修复、排水系统维护等。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方,负责日常巡查和问题处理,但重大维修改造必须经过业主表决通过。楼顶产生的收益,如广告位出租所得,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补充小区维修基金或改善公共设施。业主个人不得擅自封闭楼顶或设置私人设施,这种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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