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9作者:冷颜少年
生育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参保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属于社会保险待遇范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已计入企业人工成本,但发放给员工的生育津贴直接来自社保基金,不属于企业工资支出。企业发放的生育津贴金额与员工产假前工资水平挂钩,但资金来源完全不同,前者是企业支付,后者是社保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与工资性质存在明显区别。工资是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生育津贴则是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员工在产假期间只能领取生育津贴或原工资中较高的一项,不能同时获得两份收入。企业会计处理上,生育津贴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而是直接冲减企业已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这进一步证明其不属于工资总额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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