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28作者:何处箫声落
《南京条约》签订后,清政府被迫于1843年签订《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文件。该条约规定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条款,进一步损害中国主权。1844年,中美签订《望厦条约》,中法签订《黄埔条约》,西方列强获得更多特权。这些条约共同构成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批不平等条约体系,开启中国半殖民地化进程。
《南京条约》后的《虎门条约》还确立了协定关税制度,中国海关自主权丧失。外国军舰可在中国沿海自由航行,通商口岸数量增至10个。英国获得在通商口岸租地建屋权,为日后租界制度奠定基础。这些条款使中国贸易主权受到严重侵蚀,经济命脉逐渐被外国控制,加速了中国社会结构的解体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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