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30作者:清风相伴
业委会确实有权直接更换小区物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可通过公开招标或议标方式选聘新物业。北京某小区业委会因原物业服务质量差,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通过更换决定,随后公开招标引入新物业公司。上海另一小区业委会发现物业公司长期不公示账目,立即启动解约程序,重新选聘了服务更透明的物业公司。法律赋予业委会这一权力,确保业主权益不受侵害。
更换物业需遵循严格程序。业委会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原物业,并组织业主大会表决,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深圳某小区业委会更换物业时,先收集了2/3业主签名,再进行公开招标,整个过程全程录像存档。杭州某小区业委会更换物业后,原物业公司拒不退出,业委会通过法律诉讼强制其撤离,整个过程耗时4个月,最终保障了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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