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人防设施的权属是什么

时间:09-17人气:29作者:孤者何懼

地下人防设施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由国家投资建设和管理。北京地铁10号线部分区段结合人防工程修建,上海世纪大道地下通道兼具防空功能,这些设施日常使用归地方,战时指挥权归属军队。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地下综合管廊也包含人防元素,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权属。

地下人防设施的使用权和管理权由地方政府负责。杭州西湖文化广场地下空间设有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商业和停车场使用,战时转为防空掩体。成都天府广场地下综合体兼顾人防功能,日常运营由市人防部门监督。武汉光谷中心城的地下空间规划中,人防设施占比达到30平方米/千人,使用权归政府所有,管理权委托给专业运营公司,确保平时服务与战备功能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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