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9作者:褪色的回忆
澳门出境每人可携带化妆品总量不超过1千克。单瓶容量不超过150毫升,总量不超过12瓶。香水、护肤品、彩妆类均包含在内。海关对超出限额的化妆品会征收60%的关税。旅客需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免税店购物不受此限制,但需在机场内直接托运。
化妆品包装需完整,不得拆分或使用旅行分装瓶。液体、凝胶类化妆品需放在透明密封袋中,单袋容量不超过1升。儿童护肤品、药品类化妆品不受此限制,但需提供医生处方或购买凭证。特殊场合使用的舞台化妆品、专业彩妆需提前向海关申报,可能需要额外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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