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强险什么时候开始的

时间:09-17人气:30作者:桀傲不驯

汽车交强险制度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项制度要求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确立。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首批执行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开始提供标准化保险产品,车主需每年续保。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直接获得赔偿,无需等待责任认定。

交强险实施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依靠商业保险和自愿购买模式。2006年制度建立后,全国统一赔偿标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2008年,赔偿限额提高到12.2万元。2012年,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安全驾驶的车主可享受优惠。2020年,交强险覆盖全国所有机动车,成为我国首个法定强制保险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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