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计入存货列示吗

时间:09-15人气:10作者:半面泪妆

委托代销商品不计入委托方的存货列示。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委托代销商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委托方,但风险和报酬未完全转移。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确认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受托方销售后才将货款返回委托方,此时委托方才确认收入。委托方资产负债表上"存货"项目不包括这些商品,而是单独列示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中。这种处理方式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避免虚增资产和收入。

受托方资产负债表上,代销商品属于受托方的存货。受托方虽然不拥有商品所有权,但承担保管和销售责任。会计准则要求受托方将代销商品计入"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列示。受托方销售商品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这种处理方式反映了受托方的实际经营责任和经济利益,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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