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4作者:蔷薇不忧伤
唐朝官职排列严格遵循九品十八级制度,中央设三省六部,中书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核,尚书省执行具体事务。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设尚书一人,侍郎二人。地方实行州县二级制,州设刺史,县设县令。京官与外官品级相同但权力有别,三品以上为高官,可称"公",四品至五品为"大夫",六品至九品为"郎"或"佐"。
唐朝官员升迁有严格程序,每年考核一次,称"考满"。五品以上官员由皇帝亲自任免,六品以下由吏部铨选。特殊贡献者可直接晋升,称为"超迁"。官员服饰依品级区分,三品以上紫袍,五品以上绯袍,六品以下绿袍。地方长官任期一般三年,期满调任,避免地方势力坐大。中央官员多由科举出身,形成"学而优则仕"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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