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6人气:17作者:花开一冬
唐朝县令以下的官员被称为县丞、县尉和主簿。县丞协助县令处理政务,县尉负责维持地方治安和军事事务,主簿则管理文书档案和户籍。这些官员构成了县级政府的基本框架,人数根据县的大小从3人到10人不等。县丞品级最高,正八品;县尉次之,正九品;主簿最低,从九品。
唐朝县级基层还设有里正、村正和保长等乡官。里正负责管理50户左右的里,村正管理一个村庄,保长则负责10户的保。这些乡官不属正式官员编制,却承担着税收征收、徭役安排和民间纠纷调解等具体事务。乡官选拔多由地方有声望的人士担任,在维持基层社会运转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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