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28作者:不再牵扯
企业购买手机应计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科目。手机单价超过2000元且使用期限超过1年,记为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电子设备",贷记"银行存款"。手机单价低于2000元,记为低值易耗品,借记"低值易耗品",贷记"银行存款"。企业需建立资产卡片,记录设备编号、购买日期、金额等信息。固定资产需按月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一般为3-5年,残值率按5%计算。
企业购买手机也可根据管理需求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手机,借记"管理费用-办公费",销售部门使用的手机,借记"销售费用-业务费",均贷记"银行存款"。这种处理方式适用于单价较低或批量采购的情况。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手机管理制度,规定使用年限、更换标准,确保资产合理使用与核算。会计处理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保持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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