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保金的管理办法

时间:09-16人气:28作者:草莓味的吻

建筑质保金管理办法规定,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预留合同价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这笔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由第三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需及时修复;逾期不修,发包人可动用保证金维修。质保期一般为2年,防水工程延长至5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保证金本息全额退还承包人。资金使用需有完整记录,接受审计监督。

质保金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平台。施工企业可凭信用评价减少保证金比例,最高可降至3%。政府工程质保金由财政部门直接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特殊项目如灾后重建,质保金可适当减免。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拖欠质保金的企业实施市场禁入。这种机制既保障工程质量,又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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