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3作者:潇洒大哥
土地储备中心属于二类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承担着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的职能。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土地储备中心都实行企业化管理,工作人员享有企业编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土地出让收益而非财政拨款。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都设有这样的机构,如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土地整理中心等,这些单位在土地市场调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从行政级别看,土地储备中心多隶属于自然资源部门,但具有相对独立的运营权限。这类单位拥有自己的财务账户和决策权,能够独立开展土地评估、规划设计和招商工作。土地储备中心的运作模式类似于企业,通过市场手段获取土地资源,再进行整理开发后推向市场,形成完整的土地经营链条,体现了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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