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5人气:16作者:国民小花
新房空鼓属于质量问题,业主有权拒绝收房,此时无需缴纳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从实际入住日开始计算,房子未交付使用,业主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自然不需要付费。开发商应负责修复空鼓问题,修复合格后再交房。许多城市规定,开发商交房前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空鼓问题会导致无法备案。
空鼓问题影响房屋使用安全,业主坚持不收房是合理维权行为。物业费与房屋交付直接挂钩,未交房产生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实际案例中,北京、上海等多地法院判决支持业主观点,明确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业主可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避免承担不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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