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是什么制度建立的

时间:09-18人气:21作者:风云一把手

东帝汶实行半总统共和制,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象征性权力和实际行政权。议会一院制由65名议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政府首脑是总理,由议会多数党或联盟领袖担任。东帝汶1999年通过公投脱离印尼,2002年正式恢复独立,2002年宪法确立了现行政治制度。司法系统包括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初审法院,宪法法院负责宪法解释。国家分为13个行政区和1个特别区,地方行政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

东帝汶采用多党制,主要政党包括东帝汶重建国家大会党、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和民主党。选举每5年举行一次,公民年满17岁拥有投票权。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多元文化和宗教自由,官方语言为德顿语和葡萄牙语。东帝汶2002年加入联合国,2005年成为东盟观察员国。经济以农业为主,咖啡、橡胶和椰子是主要出口产品。国家石油基金管理石油收入,确保财政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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