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13作者:旧人九事
合作社章程必须由全体设立人签名确认。章程作为合作社的基础性文件,需要每位成员亲自签署以表示同意并接受约束。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人应当在章程上签名、盖章。这一签名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标志着合作社的正式成立。实践中,所有设立人需在章程文本上亲笔签名,不能由他人代签。签名后的章程文本需要存档备查,作为合作社运营的重要法律依据。
章程签名也是合作社成员权利义务的明确体现。每位成员的签名代表其认可合作社的运作规则和决策机制。章程中规定的出资方式、盈余分配、表决权等内容,都需要通过成员签名来确认同意。没有全体成员签名的章程在法律上效力存疑,可能导致合作社运营中出现纠纷。工商登记时,章程签名是必要提交材料,缺少签名将无法完成注册手续。签名确保了合作社治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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