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9-17人气:22作者:狂凌辕
重庆地铁允许携带两个充电宝,只要总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单个充电宝容量需在100-20000毫安之间,充电宝必须有明确标识的容量参数。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放入行李箱。充电宝不能有破损,外壳必须完整。充电宝不能标有"危险品"或"禁止托运"字样。充电宝不能有发热、漏液等异常情况。充电宝不能是三无产品,必须有正规厂家生产信息。
重庆地铁安检人员会检查充电宝数量和容量。携带两个充电宝时,建议分开放置,方便检查。充电宝必须能正常显示容量,不能处于无法识别状态。充电宝的充电接口不能有损坏。充电宝不能有改装痕迹,必须保持出厂状态。充电宝不能标有"超功率"或"高倍率"等危险标识。充电宝不能是 recalled 问题产品。充电宝必须符合国家3C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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